在部队可以考研究生。
考研选择的学校是军队院校以外的地方院校,需要参考每个学校每年的硕士招生简章,应当由师以上部门批准,考取研究生后,在校学习期间,不影响晋升职务、衔级、工资档次(无岗位津贴),仍按照应当晋升的时间晋升职务和军衔。
军队院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通用学科和部分军事学学科研究生,医学类专业国防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拟自主选择向社会分流的可报考地方研究生,报考前应当与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
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任职岗位、年限及报考专业等符合总部规定,经所在部队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培养目标应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定且与本科专业相近,由所在院校政治机关或选培办出具不参加分配直接读研的书面证明。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院校应为“211
工程”院校(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且就读专业为理工科,毕业时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 周岁。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仅限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报考。
5、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2021年军队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展开?
当兵后考研有什么政策
考上研之后能去当兵。只要你的年龄、身体及家庭背景符合征兵入伍条件,是可以入伍的,国家对于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直接会选拔为军官,对于研究生的继续教育要与导师进行协商或者你以后从事的职业有关系。如果你想一直从事军事,可以一直留下来,放弃研究生。军队也有研究生进修的,主要还是看你对自己的职业规划。
选用培养政策:
(1)选取士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服义务兵役期满首次授予士官军衔级别,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军校: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1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法律分析:当兵后考研的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