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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小组方案(2022年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卡融 科普2024-03-264740
2022年 青海 民族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一、复试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二、复试内容 1.复试 分数线 的确定。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青海省教...

2022年 青海 民族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内容

1.复试 分数线 的确定。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生源充足的按专业第一 志愿 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150%,且不得超过15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150%,且不得超过150%。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 面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 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中要求,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均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考生另外分别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加试科目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不得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及加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环节: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详见下文)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该加试内容在专业课程测试环节加试完成;同等学力考生除完成以上环节考试之外尚需增加同等学力加试环节。

具体内容:

1.外语测试:包括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测试为日语的考生需安排日语考官。

2.专业课测试:专家宣读题目,考生现场口头作答,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其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加试外,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参加加试科目测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加试科目考核范围应至少含有该专业两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内容。同等学力考生整个复试时长不得少于30分钟。

三、总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考生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部分专业学位考生有政治理论测试,须加入总成绩;以上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以上科目记分规程详见《考生成绩汇总表》计分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各科成绩所占百分比详见《考生成绩汇总表》。

(四)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确有异议的,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六)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七)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 毕业 论文或 实习 )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 新生 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3.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应届 毕业生 不能如期毕业者;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能按时如实提交材料者;

6.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形。

2022年 广东 药科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 考试 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比例和一 志愿 考生复试名单

我校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 工作 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各学院应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将复试比例加以明确。

各学院在达复试基础 分数线 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或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报研招办审定。

(二)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以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打包后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1.考生的准 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 证书 原件,学位证 书 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 毕业 证书的 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退役 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三)复试细则

1.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复试考生;第二批复试为未进入第一批复试待录取名单、申请报考专业内方向调整的一志愿考生(考生申请办法和流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第三批为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专业间调剂考生)。

各学院做好复试场所的防疫保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学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3.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定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同一专业要选用相同的网络复试软件技术平台,所有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复试开始前,要进行人脸、人证识别程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在复试开始前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4.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 面试 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并填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应妥善保存归档。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四)复试基本流程

1.学院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学院提前部署,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其可以熟练使用复试平台软件,以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和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由各学院将考生情况汇总报研招办,根据考生情况申请协调生源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小组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复试时,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6.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复试小组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 视频 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录取

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各专业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 就业 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 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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